内乡县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及县幼儿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2-08-22 发布人:电子科学与工程系 浏览量: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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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我县农村小学及县直幼儿园师资力量,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及内乡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0】1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和县直幼儿园教师。为了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指导思想
招聘教师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二、招聘范围
1、内乡籍应往届未就业全日制普通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在内乡县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干部。
2、鉴于1998年省市招生政策及2001年省市就业政策的规定,依据南阳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宛信联办[2010]2号文件处理意见和内乡县县长办公会议(会议纪要[2010]1号)研究意见:2001年中师毕业生按90%的比例,分类择优招聘,分三年实施。今年内乡县农村小学教师第三次面向2001年中师毕业生招聘。
三、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教师76名:农村小学教师61名,县直幼儿园教师15名。
四、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进步,品行良好。
2、热爱教育事业,愿意长期在我县从教。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聘县直幼儿园职位的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幼儿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或其他全日制普通院校音乐、美术、舞蹈与幼教相近专业的毕业生,且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应聘农村小学教师职位的须是2001年中师毕业生,且在本方案发布之日前已回县报到。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②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④其它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公告:本方案经批准后,在内乡电视台、内乡亲民网、内乡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内乡教育网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报名: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15日一21日到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实行现场照像,并填写《内乡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范围、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教工作全过程,应试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本人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村任职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合格的,报名时需持有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实行百分制,异地命题、异地评卷。农村小学教师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新课程理念;县直幼儿园教师考试内容: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指导纲要、教师职业道德。
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村任职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职位1:2的比例确定应聘县直幼儿园职位面试对象。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异地命题,异地评委。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1)试讲:试讲实行百分制。应聘农村小学教师职位的,试讲内容参照小学四年级现行相应学科教材;应聘县直幼儿园职位的,试讲内容参照幼儿园现行中班相应学科教材。其中,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报考县直幼儿园职位的要进行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包括美工、视唱、弹唱、舞蹈四项基本技能。其中,美工测试时间为60分钟,视唱、弹唱、舞蹈三项测试总时间为6分钟。
技能测试人员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
3、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聘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的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工作实绩、资格条件等。考核工作原则上采取谁考核,谁负责的方法组织实施。
(七)聘用与审批: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招教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县人事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由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招聘计划和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的规定确定聘用人员的职位。新聘用人员统一进行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安置上岗。
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1、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严格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教师政策,确保招聘教师质量。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方案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内容包括招聘范围、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招聘办法、报名方法等内容。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告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教工作的领导,保证招教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内乡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内乡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体研究决定。
本实施方案由内乡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内乡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内乡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长江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显庆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许晓燕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周中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唐新庆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陈永成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国中 县编办主任
胡著伟 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周中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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