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0名,充实到普通高中、职高及乡镇中小学,以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一、招聘计划、范围和对象
拟招聘教师240人,其中:普通高中教师22人,职业高中教师20人;乡镇中小学(含大春文武学校)教师100人;正阳国际育英 (含育德、育才) 学校(下同)教师98人。具体各专业名额、范围及岗位条件详见推荐。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4、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曾在正阳县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规定情形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发布招考信息
根据方案制定招聘公告,公告自2012年7月25日起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2012年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至6:00。
(二)报名地点: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三)报名办法: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岗位的考生及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不需提供 >(上述证件须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背后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填写《河南省正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推荐)一式2份。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两年内不得参加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并没收其所有证件,根据情节轻重,依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追究其相应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
(四)乡镇学校、育英学校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达不到3:1的,该岗位进行递减,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报考者于2012年8月15日8:30--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岗位的人员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
2、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正常参加笔试。
小学英语教师和初中教师测试所报专业的现行高等师范专科教材内容(占70%)和现行高中教材内容(占30%);小学教师测试与其报考相应专业的现行中等学校教育类专业教材内容(占70%)和现行初中教材内容(占30%);幼儿教师测试现行中等幼儿教育类专业教材内容(占70%)和现行初中教材内容(占30%)。
笔试内容除应聘者报考的相对应专业理论知识外,还测试同一学历层次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导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团队管理概论、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70分>+ 教育基础知识<30分>)。
考试时,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说课)
1、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相应职位考生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计划的,面试(说课)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达到或超过该职位招聘计划的,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说课>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报考乡镇学校、育英学校相应岗位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说课)人员。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说课)的应试人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说课)比例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说课)。凡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试人员面试(说课)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说课)考官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参加体检。
3、面试(说课)内容(初中、小学和幼教以课改教材为准):初中教师和小学英语专业教师面试(说课)现行初中八年级下学期教材内容(化学专业是初中九年级下学期教材内容)的课;小学教师面试(说课)现行四年级下学期教材内容的课;幼儿教师面试(说课)现行幼儿园中班教材内容的课。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说课),面试(说课)内容为现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一年级下学期教材内容。
应聘者按照面试通知单安排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到达指定考点,验证并抽取课题到候考室备课,依据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面试(说课)。面试(说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幼儿教师和体音美等特殊专业岗位,专业才能展示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说课)时间、地点请关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
(三)考试总成绩
1、普通专业岗位
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职位:
考试总成绩=面试(说课)成绩
报考育英学校和乡镇初中、小学教师职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说课)成绩×50%
2、报考幼儿教师和体音美等特殊专业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说课)成绩×30%+专业才能展示成绩×3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本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确定的内容执行。
七、考察与聘用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本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不得聘用,空缺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续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驻马店正阳县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日期:2012-07-27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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